常问问题
证券所有权转移
- 谁被授权就已故存管者的CDS账户与授权存管代理/证券经纪公司进行联络?
以下人士被授权就查询证券余额、关闭账户、暂停账户和转让证券方面事宜与任何授权存管代理/证券经纪公司进行联络:
- 在分配法令(小额遗产分配局的授权书-表格E)或Amanah Raya Berhad授权信(Direction Letter / Surat Arahan)中指定的受益人;或
- 根据授予遗嘱认证 (Grant of Probate )或遗产管理书 (Letter of Administration)中被任命为执行人或管理人的人。
- 已故存管者的CDS账户可以被中止吗?
可以。已故存管者的遗嘱执行人、管理人或受益人可以向授权存管代理/证券经纪公司提供以下文件,要求中止已故存管者的CDS账户:
- 一份正式签署的 中止/解除中止证券的申请表格。该表格可于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的网站上下载 https://www.bursamalaysia.com/trade/our_products_services/central_depository_system/cds_forms
- 一份已故存管者的死亡证明核证副本;
- 一份执行人、管理人或受益人的身份证/护照核证副本;和
- 一份授予遗嘱认证 (Grant of Probate)、遗产管理书 (Letter of Administration)、分配法令 (Distribution Order)(小额遗产分配局的授权书-表格E)或Amanah Raya Berhad授权信(Direction Letter / Surat Arahan)的核证副本。
中止/解除中止证券的申请表格必须在公证人、代言人和律师或马来西亚授权存管代理/证券经纪公司的任何授权官员面前执行。上述文件还必须由见证执行中止/解除中止证券的申请表格的同一证人核证为真实副本。
- 将已故存管者CDS账户内的证券转移至执行人、管理人或受益人CDS账户内的程序是什么?
具体程序如下:
根据授予遗嘱认证(Grant of Probate)或遗产管理书(Letter of Administration)指定的遗嘱执行人或管理人或分配法令(Distribution Order)(小额遗产分配局的授权书-表格E)或Amanah Raya Berhad授权信(Direction Letter / Surat Arahan)中指定的受益人必须亲临授权存管代理/证券经纪公司的授权人员面前,提交以下文件供核实并执行已故存管者死亡通知书(表格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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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证人或代言人和律师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或核证副本;
公证人或律师的授予遗嘱认证、遗产管理书、分配法令(小额遗产分配局的授权书-表格E)或Amanah Raya Berhad授权信的原件或核证副本;以及
上面a项所提及之执行人或管理人或受益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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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通过网上银行支付马币五十零吉处理费(每份申请)和马币十零吉转账费(每份证券)。授权存管代理/证券经纪公司将为申请人提供银行账户的详细信息,以进行上述支付。
备注: 从马来西亚境外的英联邦司法管辖区法院或当局所获得的授予遗嘱认证(Grant of Probate)或遗产管理书 (Letter of Administration)必须在马来西亚高等法院正式重新密封,并第i至iii项所述的证明文件必须在公证人或代言人和律师面前执行。
- 如果执行人、管理人或受益人不能到授权存管代理/证券经纪公司处执行标准文档,怎么办?
如果执行人、管理人或受益人不能亲临任何授权存管代理/证券经纪公司执行标准文档,他/她可以致函授权存管代理/证券经纪公司,要求豁免他们亲临其办公室。
- 如果遗嘱执行人、管理人或受益人居住在马来西亚境外,怎么办?
如果执行人、管理人或受益人居于马来西亚境外,他们可以致函授权存管代理/证券经纪公司,要求豁免他们亲临其办公室。授权存管代理/证券经纪公司应与执行人、管理人或受益人联系,告知并指导他们应遵循的必要程序。
- 是否可以将已故存管者的相关CDS账户或所持有证券资料披露给尚未委任为合法指定个人代表的任何个人,以便申请
(i) 法院授予的授予遗嘱认证 (Grant of Probate)或遗产管理书 (Letter of Administration);
(ii) 小额遗产分配局、土地部门的分配法令 (Distribution Order)(表格E)或
(iii) Amanah Raya Berhad的授权信(Direction Letter / Surat Arahan)?根据一九九一年证券业(中央存管系统)法令(Securities Industry (Central Depositories) Act 1991 简称为SICDA)的保密规定,证券存管处被禁止披露任何与存管者事务相关的资料,如证券余额、CDS账户号码,或存管者在证券存管处的任何其他细节。相关信息只能根据SICDA的许可披露条款下披露,并且是向已故存管者的合法指定个人代表披露。
- 在申请授予遗嘱认证 (Grant of Probate)、遗产管理书 (Letter of Administration)、分配法令 (Distribution Order)(小额遗产分配局的授权书-表格E)或Amanah Raya Berhad授权信(Direction Letter / Surat Arahan)时,我是否需要提供证券的完整清单?
在申请授予遗嘱认证或遗产管理书时,申请人需要引用 "在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持有的所有证券" (semua sekuriti-sekuriti di Bursa Malaysia / all securities maintained with Bursa Malaysia )。
至于分配法令(表格E)或Amanah Raya Berhad申请的授权信,申请人需要提供已故存管者CDS账户中持有的所有证券的完整清单,以及已故存管者的CDS报表作为持有证券的证据。
- 管理人、执行人或受益人能否将已故存管者的证券直接转移到第三方的CDS账户?
在提交已故存管者所有权转移申请期间,如果存管者死亡通知书(表格A)中有相关指示,管理人或执行人可以将已故存管者的证券直接转移到第三方CDS账户。
然而,至于在分配法令(Distribution Order)(小额遗产分配局的授权书-表格E)或Amanah Raya授权信((Direction Letter / Surat Arahan)里明确指定的受益人,已故存管者的证券只能转移到受益人的CDS账户。
- 如何出售已故存管者CDS账户里的证券?
已故存管者CDS账户里的证券只有在上述证券被转移到管理人、执行人或受益人的CDS账户时才能被变卖。一旦已故存管者CDS账户里的证券被成功转移到管理人、执行人或受益人的CDS账户,他们可以根据各自证券的状态,即上市或退市,指示证券经纪公司的股票经纪出售证券。至于退市证券则不能被出售,因为相关证券已不再在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内交易,只能从CDS账户中提取出来。关于提取退市证券的程序,请联系授权存管代理/证券经纪公司的CDS部门。
- 作为已故存管者的管理人、执行人或受益人,我是否只需要向已故存管者的授权存管代理/证券经纪公司提交所有权转移的申请?
您可以通过马来西亚的任何一家授权存管代理/证券经纪公司提交您的申请。
- 我可在那里获得授权存管代理/证券经纪公司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您可以在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找到所有授权存管代理/证券经纪公司总部的详细联系方式。 https://www.bursamalaysia.com/trade/trading_resources/brokers_for_equities/list_of_participating_organis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