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解
结算过程 – 实物
期望CPO/PKO获得交割的卖方需要把该CPO/PKO运往位于其中一个交割码头,获得批准的交割仓库 (PTI)。
PTI将对该CPO/PKO进行数量与质量的检验。一旦PTI确认该油达到标准,PTI将在衍生品清算及结算(DCS)系统内输入电子仓单 (e-NSR) 的明细,而系统将生成参照编号予卖家。
系统明细如下:
- 交割仓库名字及地点
- 品质检验日期
- 油质证书
- 电子仓单有效日期
持有空头仓位的清算商可在投标期间 (现货月份的1至20号) 通过DCS系统递交投标通知书,同时把卖方提供的参照编号输入DCS 系统以核对 e-NSR 的资料。投标通知书需要在中午12时前呈交予清算所,以便在同一天处理。
根据所获得的投标通知书数量,清算所将根据持仓量按相应比例把 e-NSR 分配予清算商,然后再以随机的方式将电子仓单分发予买方。
清算所最迟将于下午4时前以电子方式发出该交割配置信息和报告。
投标费将在投标日 (T日) 的日终处理后发送至卖方户口。
投标数额将在 T+1 日的结束后转至卖方户口。
投标费和履约保证金将在投标日的日终处理后发送至买方户口。投标数额将在T+1日结束后从买家户口扣除。清算商将从买方处收取费用。
在T+2日,清算商将与清算所清算交割量。而有关e-NSR拥有权也将会在接获付款后转移至买方处。
买方的清算商将获得从PTI 处取油的参照编号与取货通知书,以便交予买方。
买方从PTI处取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