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SC与BMDC作为中央清算机构(CCP)
概况
初始保证金,也称为履约保证要求,乃被收集的善意保证金,以保证未平仓头寸之履约。 初始保证金的收集是清算所可用于减轻未来潜在敞口的关键工具。 根据“违约者支付”的概念,所收取的初始保证金应足以支付违约事件发生后违约参与者未平仓头寸的市场价值潜在波动,直至其完全平仓或对冲为止。 BMSC与BMDC采用PFMI原则6:保证金的建议,设计初始保证金模型,以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实现至少99%的一天保险。
中央清算机构清算参与者的信用风险,主要通过PFMI原则4:信用风险所建议的保证金收集来缓解,以解决当前风险以及潜在的期货敞口。 为了防止损失的累积,BMSC与BMDC要求所有未偿还或未平仓头寸至少每天进行市值计价一次。 由此产生的利润与损失称为变动保证金或结算变动。 在每个结算周期计算的这些金额都会过账到参与者的账户,并且一但发生损失则必须每天结清。
对于清算马来西亚衍生品交易所(BMD)产品的参与者,必须在第二天交易开始前以相关合约结算货币的现金结算差额。以合约规定的交易货币结算,将减少结算处理期间出现潜在现金流不匹配的状况。
对于BMSC的参与者,市场变动保证金必需在每天上午10点之前付清。中午日内追加保证金必须在二点之前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