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借贷(SBL)
概述
于此架构下,交易所结算中心将成为中央贷款机构(CLA)。身为CLA,交易所结算中心将从贷款者处借款,然后再转交予借贷者。任何拥有必要股票数量者都可将其股票借给中央贷款机构。然而,仅有参与组织,如当地经纪才有资格成为借贷者。任何其他有意借贷股票者都必须通过有关获批准的参与组织。借方与贷方都必须签署一份列明他们权利与义务的SBL合约。
让交易所结算中心成为CLA的益处如下:
- 保证履行所有SBL交易;
- 为所有借贷者提供一个中心地点以寻找有关能借贷股票的资料;
- 管理与借贷相关的风险;和
- 提供一个能获知所有借贷股票事项的中心地点。